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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区检察院解释对王某构罪不捕并不意味着不起诉。 记者 史宗伟 摄

  永川公检部门释疑,司机第二天露面,虽未批捕并非不起诉

  酒后驾车撞死人,司机拨打120和110后便从众人视线中消失,次日才到交警队接受调查。在这起案件中,司机算不算酒后肇事逃逸?至昨日,惨剧已发生3个月,肇事司机咋仍未被逮捕?

  昨日,永川公检部门就市民关注的这些问题进行解释,强调司机构罪不捕不意味着不会被起诉。

  酒驾撞死人 司机未批捕

  今年5月19日下午,永川城区汇龙大道,“渝CE6666”宝马轿车撞倒行人付波,付波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司机是20来岁的男青年王某。事发后,王某下车打了一通电话,从现场消失,随后有跟王某熟悉的人赶来留在车旁。由此,坊间传言王某父母在当地财力雄厚,属“富二代”。永川区领导事后表态,无论肇事者是谁,将依法严处。

  目前,公安部已部署全国集中整治、严惩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然而,出乎永川不少人意料的是:被当地交警部门认定酒后驾车的肇事司机王某一直未被逮捕。据了解,市检察院纪检组获悉此事后声称,将派专人往永川,对公安机关侦查移送到检察院的案件、检察院对此案的办理情况,以及不予批捕的理由作全面调查。

  肇事第二天 司机才露面

  昨日,永川区交警支队、永川区检察院就此案进行了介绍。

  来自交警支队的消息表明,王某肇事后及时拨打了110和120,属有自首情节;王某离开现场是事实,警方在案发两小时内便锁定王某的信息。案发次日,王到交警支队接受调查。警方提供给媒体的事故认定书上,有王某酒后驾车的信息。

  据了解,酒后驾车分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后者情节较前者恶劣。那么,王某在肇事次日才露面接受调查,警方认定他酒后驾车是否有说服力?既然肇事后两小时,警方便掌握王某驾车及家庭住址等信息,为啥没抓住战机对王某作酒精测试?永川区检察院的说法是:“可很负责地讲”掌握了王某肇事前在酒楼喝的什么酒及喝了多少酒等。

  虽然未批捕 并非不起诉

  就市民关注对王某肇事不捕的原因,永川区检察院介绍,迄今收集的证据表明,王某已涉嫌交通肇事罪,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害性,且能保证诉讼顺利进行。另外,不捕也是依照宽严相济的政策作出的。

  检方强调,目前,王某的人身自由仍依法受限,不存在“不起诉”的说法。相反,检方会严格依法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结果。(首席记者 黄艳春 实习生 王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