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朱圣传

朱圣传

联系我们

  • 姓名:朱圣传
  • 电话:13971045258
  • 邮箱:1322321758@qq.com
  • 证号:14201200410254937
  • 律所: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21号帝斯曼国际中心28—30A层
您当前的位置: 武汉交通事故赔偿资深大律师 > 律师文集 > 事故赔偿 >正文
分享到:0

        本文介绍了交通事故赔偿程序,如下:

    (一)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诉讼:

    一审

    1、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2、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生效(注意:现在修改了,只要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就生效,而不是在领调解书时才生效)

    (6)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7) 向法院告申庭提出再审申请

    (8)未达成调解协议

    (9)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10)同意判决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11)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

    1、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现在交上诉状应到一审法院,由法院开具交费通知书,然后到二审法院交费)

    2、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

    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1)维持原判

    (2)改判

    (3)发回重审

    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

    对判决不服可申请再审。但申诉不影响执行。

    ■ 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赔偿程序

    伤残评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才可以进行评定,如受伤的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则视为一般受伤。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一是医院证明,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 >>全文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程序

    第一步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由安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第二步核定:

    1、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

    2、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全文

    交通事故理赔流程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7月1日起,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轻微伤,而且车辆能够移动的交通事故,将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事故责任,并直接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北京市保监局局长助理刘跃林表示,自行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双方如果是同等责任,可以协商到其中任何一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定损,损失超过2000元的情况下,这家保险公司还会向另一方保险公司出具定损联系单,另一方保险公司直接按照定损金额理赔;如果事故一方全责而另一方无责的话,双方则直接到全责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定损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