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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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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交通事故赔偿咨询中心接到这样一个咨询:我是某单位的正式职工,在外出工作时被车辆撞伤,对方负全责。事后,肇事方承担了赔偿责任。随后,劳动部门下达了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我为工伤,依法应享受工伤待遇。但我向单位反映时,单位却以我已经由第三人进行了赔偿而拒绝。请问,我还能要求单位进行工伤赔偿吗?

  对于这个问题交通事故赔偿咨询中心专业交通事故处理律师汪友做答:你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依法受法律保护。你因第三人侵权造成损害,并且也构成了工伤,所以你既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又是工伤事故中的受伤职工,因此,你有权同时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和人身侵权赔偿。